卑詩省投機空置稅及溫哥華市空置稅
如果您在卑詩省擁有物業,則應注意兩種稅種:卑詩省投機空置稅和溫哥華市空置稅。
事實是,並非所有人都留意到,這兩種稅是不同的。業主都需要分別提交年度申報。而後者只是適用於在溫哥華市上的物業。
卑詩省投機空置稅
徵稅政府機關: 卑詩省政府
那些業主應該注意: 卑詩省(包括溫哥華市)住宅物業的所有業主
徵稅稅款: 加拿大公民: 0.5% 上一年物業評估值; 海外業主和衛星家庭 (即家庭收入的50%以上來自加拿大境外) : 2%上一年物業評估值
為什麼你應該注意: 每年業主需要申報,並提出豁免此稅項,否則,自動假設為海外業主,徵收2%上一年的物業評估價值的稅款
例外情況: 有一些不需要繳稅的特定卑詩省地區,(點擊 這裡).
溫哥華市空置稅
徵稅政府機關: 溫哥華市政府
那些業主應該注意: 溫哥華市住宅物業的所有業主
徵稅稅款: 空置物業需繳納物業評估價值的1%稅款。
為什麼你應該注意: 每年需要申報。 如果您的物業是空置,則這項徵稅將適用於您-除非,您一年中至少有六個月有租客。
例外情況: 此稅項還有一些不需要繳稅的例外(點擊 這裡).
如果要被徵收投機空置稅或空置稅,該怎麼辦?
- 成為業主,並出租您的物業 li>
- 僱用持牌的物業經理(例如RentalPropertyManagers.ca)來出租您的物業 li>
- 邀請朋友/家人將您的物業作為其主要住所 li>
- 在一年中至少佔用6個月將您的物業作為您的主要住所 li>
- 保留物業,並支付空置房屋稅 li>
- 向您的會計師諮詢專業建議。 li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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